國家能源局的
風電供暖規劃層層遞進。近日,能源局在官網公布《關于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北方七省區研究風電供暖,有條件的地區要編制年度風電供暖工作方案。
兩年前,能源局要求地方積極申報風電供暖項目。再往前,2011年,風電供暖起步,能源局開始布點風電供暖示范項目。
風電供暖意在解決棄風問題。2010年出現棄風現象,從2011年起,每年棄風電量都在100億千瓦時以上。2014年棄風162億千瓦時。業內認為,如能用棄掉的風電制熱供暖,既清潔環保,又能減少風電浪費,一舉兩得。
四年來,從第一個吃螃蟹的大唐洮南風電供暖項目,到后來受政策鼓動,目的各異的其他示范項目,都采用風電場捆綁熱力站的模式,并且不觸碰價格主管部門定的電價、熱價。
對于這些項目,主管部門都在當地發電機組年平均利用小時數上給予特別照顧,用多發電來彌補后面電制熱環節的高成本。區別在于,大唐洮南項目多發的電量,遠超電制熱環節的消耗電量,大唐之后的一些項目,兩者電量相等。
但這種模式無法改變電制熱環節的不經濟。無論是大唐洮南補償電量大于消耗電量,還是后來的兩者電量相等,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在現實中已被證明行不通。
在棄風環境下,補償電量大于消耗電量,則風電供暖項目擠占其他風電場的上網電量,形成不公平。兩者相等,風電場積極性則不足。
多名專家均認為,用風電場捆綁熱力站,風電多發,補償制熱虧損的模式,小范圍示范可以,大規模推廣則不宜。
風電供暖發展模式的偏差背后,是北方地區扭曲的用能結構。
北方供暖用能巨大,占全國能源消耗的四分之一,現狀是大量采用燃煤鍋爐。一般來說,北方供暖區省會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占比近50%,其余部分由散燒鍋爐供暖。地級市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占比約20%,剩余為散燒鍋爐,再往下,供暖基本都由散燒
煤炭解決。這種用能方式能效低下、污染嚴重,是霾壓中國的重要原因之一。
吊詭的是,北方供暖區電能充足,
清潔能源豐富,是風電、光電發展的重要區域,也是“十三五”風電、光電發展的重心。以風電為例,規劃中的7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6個位于這一地區。
但這片區域卻因為就地消納能力不足,外送又不暢,是棄風的重災區。事實上,不僅棄風,這片區域還棄光、棄火,尤其在東三省,
火電利用小時數一降再降。
一邊是燃煤污染環境,一邊是清潔能源大量浪費,多位專家呼吁,北方部分地區已經具備用電制熱代替燃煤供暖的資源條件。
癥結在于電制熱的經濟性。在現行的電價、熱價體系下,電制熱是個賠本的生意。
以大唐洮南風電供暖項目為例,這個項目經測算,當電價在0.1元/千瓦時之時,電制熱才有經濟性。但現實即便購買低谷電價,每千瓦時價格也在0.4元以上,這意味著每用1千瓦時電去制造熱能,就會虧損0.3元。
實踐證明,在不改變現行電價、熱價的前提下發展電制熱,不具備可行性。而突破電價、熱價的現行機制,必然會影響到既得利益群體。
如下調供暖電價,則需要發電側同時下調上網電價,如此才能保證電網售買平衡。而上調熱價,則影響到社會千家萬戶。
從長遠來看,清潔能源供暖,理應享受比燃煤供暖更高的熱價。但調整熱價需要考慮社會經濟承受能力,在實際操作中需謹慎推進。前期可由政府承擔主要成本,再適時調整。
如果電制熱對燃煤供暖形成規模替代,就可以大大增加地方用電需求,進而緩解包括棄風在內的一系列限電問題。
而改變北方供暖用能結構,只能是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從這個角度看,這次風電供暖《通知》把將主導權轉給地方政府,將給未來創造更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