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財政部、交通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已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農村客運、出租車、遠洋漁業、林業等行業油補政策的通知》。至此,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出租車、漁業、林業五大行業的油價補貼政策調整全部到位,油價補貼與用油量掛鉤的機制得到根本改變。
具體來看,本次調整將按照總量不減、存量調整的思路,以2014年為基數,將農村客運、出租車行業油價補貼轉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由地方統籌用于支持公共交通發展,新能源出租車、農村客運補助,水路客運行業結構調整等;將遠洋漁業油價補貼并入現有中央財政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貼,對國際漁業資源開發利用和漁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設給予支持;將林業油價補貼并入現有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并按有關規定統籌使用。
此前,為支持配合2006年石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2009年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2006-2014年,中央財政共累計安排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出租車、漁業和林業等五大行業油價補貼資金5040億元,對于順利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和交通稅費改革、保護困難群體利益、促進公益性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油價補貼政策實施十年來,補貼規模剛性增長,補貼機制趨于僵化,補貼效應逐步減弱,亟須做出調整。(記者 蔣夢惟 張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