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在2018年實施的
新能源汽車積分政策是當前行業、企業最關心的問題。工信部計劃自2018年開始對汽車企業提出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2018年至2020年積分比例分別為8%、10%和12%。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許艷華8日表示,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在組織主要汽車企業討論后認為,達到這一要求尚有難度,尤其是2018年和2019年,建議這兩年降低為5%和8%。
去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新出行網CEO賀磊告訴長江商報記者:如果《積分管理暫行辦法》正式落地,未來的汽車廠商在燃油車領域的研發資金減少,在新能源車型方面的投入會加大,這對廠商未來車型的推出,市場戰略的調整都有著很大的影響,這對于海外的品牌影響則將更大。
2018年積分比例有望下調至5%
近年來,我國在新能源車方面有著長足的發展,根據乘聯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國產新能源乘用車整體銷量為32.4萬輛,同比增長84%。其中,純電動乘用車銷量為24.2萬輛,同比增長116%,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銷量為8萬輛,同比增長26%。得益于政策紅利,在2016年的新能源車領域,自主品牌占據了絕對的銷量優勢。純電動領域嗎,比亞迪年銷量達到4.69萬輛,占據了近19%的份額,北汽新能源年銷量為4.22萬輛,占據了17%的份額。在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方面,比亞迪憑借旗下兩款該類車型唐和秦,就實現了5.3萬輛的銷量,在這一細分市場占據了66%的市場份額。
《積分管理暫行辦法》不對新能源汽車積分目標進行要求,給予企業兩年的緩沖期,便于企業進行產品規劃調整。從2018年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積分年度比例將有8%、10%、12%的遞增要求。這項目考核的是新能源汽車積分需達成的目標值,而非新能源汽車絕對數量比例。以年產量100萬輛傳統能源汽車的企業為例,2018年該企業達標所需積分為8萬分,平均新能源單車分值取4分/輛的話,生產2萬輛即可達標,折合產量占比為2%,2020年的產量占比在3%左右。
在8日召開的發布會上,許艷華透露,在對《積分管理暫行辦法》的討論時,核心內容和爭議點有兩個,一是《積分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從2018年起對新能源汽車實行積分管理,并分別設定了2018—2020年的積分比例(8%、10%、12%);二是燃油消耗量積分對新能源汽車積分不可逆向抵償。
許艷華稱,中汽協根據2016年新能源汽車銷量計算發現,新能源乘用車積分行業平均水平約為3%,要在2018年大幅提升至8%的水平難度很大。“我們認為主要難度集中在2018年和2019年,因此將2018年和2019年的積分比例降低至5%和8%比較合理。”許艷華表示,中汽協已向工信部表達這一意見,是否采納尚不確定。
如果企業新能源汽車產量不達標,差額部分則計為負分。中汽協建議,2018年和2019年的新能源負分可以延遲至2020年抵償。按照意見稿要求,新能源負分必須在當年抵償,企業可以選擇向其他企業購買積分或者繳納罰款。負分若沒有抵償則有可能面臨被暫停公告或暫停部分高油耗車型生產的處罰。同時,新能源正積分在不同年度之間也不可結轉。
海外車企已快速調整新能源車戰略
對于即將落地的《積分管理暫行辦法》,無論是此前在銷量上已經占據先機的自主品牌,還是海外品牌,都將會加大在新能源車型方面的投入,以滿足消費者和政策的需求。賀磊認為,“現在的積分制度有微調的可能性,但是積分體制肯定是從政策上促進并強制性督促車企更多進行新能源車的研發和推出市場,對新能源車未來的發展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
對于新能源車積分制度即將落地一事,寶馬公關部相關人士在采訪中對長江商報記者說到,“寶馬充分理解中國政府關于推動電動汽車發展的決策。我們相信這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正確道路。在未來,我們將繼續系統地貫徹電動汽車戰略,以同時滿足政府標準和客戶需求。”
對于海外品牌會在新能源車方面發力的原因,新出行網CEO賀磊認為,“一些海外汽車品牌由于本身重視加上正確的技術方向,因此在國內市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并且從2015年開始,相當一部分品牌也都在快速調整新能源車方面的戰略,把新能源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有些甚至是未來最重要的戰略”。
對于未來在新能源車型上的規劃,沃爾沃方面相關人士對長江商報記者說到:“關于未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沃爾沃在2016年提出以電氣化為核心的全新‘可持續發展計劃’,到2025年我們全球的新能源汽車銷量將達到100萬輛,成為全球汽車電氣化的領導者和全球領先的
電動車制造商。
談到《積分管理暫行辦法》落地后將會對汽車市場產生的影響,賀磊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如果正式落地,未來的汽車廠商將在燃油車領域的研發資金減少,在新能源車型方面的投入會加大,這對廠商未來車型的推出,市場戰略的調整都有著很大的影響,這對于海外的品牌影響則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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